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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1.09.04
【期号】= 367
【标题】= 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依据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专栏】= 土地管理知识
【正文】=
 

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依据

  (1991.09.04)

   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依据
    所谓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必须追究法律
责任的案件。处理此类案件必须依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第1号令《
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
的土地违法案件应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
干意见》进行处理;涉及到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应依据1989年2月3
日李鹏总理签署的第26号国务院令《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条例》处理;
涉及到土地复垦方面的应体现国家的土地复垦政策,依据国家制定的
《土地复垦规定》做出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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