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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1.10.01
【期号】= 375
【标题】=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义务教育成绩显著  省、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代表视察我市《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车英
【专栏】=
【正文】=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义务教育成绩显著  省、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代表视察我市《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

车英  (1991.10.0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义务教育成绩显著
    省、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代表视察我市《义务教育法》
贯彻实施情况
    本报讯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把
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当作大事来抓,市政府把每年4月定为“市
义务教育宣传月”,并成立了《义务教育法》宣传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我市制定了一系列规划。调整了学
校布局;改善了办学条件;明确了实施义务教育的管理权限和法律责
任;建立了有效的运行机制,以保义务教育按规划实施;把特殊教育
纳入了义务教育的轨道。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到目前,全市5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全部严格履行了实施
义务教育法律程序。1990年以来,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28%,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为70.16%,小学在校学生巩固率为98.68%,
14岁人口初等教育普及率为99.5%。
    9月16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植萍一行5人,就我市贯彻
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视察。市领导李殿魁、唐生海、魏广
修、由学志等出席了视察工作记报令。(车英)
    又讯 9月23、24日,市人大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
由市人大副主任郭洪涛、魏广修带队,分别到东营区、河口区和垦利
县视察。
    魏广修在视察总结中充分肯定我市在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中取得
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今后的义务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
: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各级领导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自觉性
;分类逐步实施规划,抓后进促平衡;狠抓教学管理,抓点带面,推
广经验,把我市义务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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