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2.01.11 |
【期号】= 404 |
【标题】= 领导有远见 教育能腾飞 利津镇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喜人 |
【版次】=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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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明山 占龙 朝阳 |
【专栏】= |
【正文】= |
明山 占龙 朝阳 (1992.01.11)
领导有远见 教育能腾飞 利津镇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喜人 去年12月2日,一座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高标准教学楼在利津 镇中学院内破土动工。这是利津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校舍建设的最 后一项工程。 1990年9月1日,利津镇面临农业歉收,乡镇企业滑坡的双重困难 ,毅然在全市50多个乡镇中,率先宣布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镇领导 亲自挂帅,千方百计筹措所需经费。目前,已筹集投入资金108万元 ,镇府领导决定停建镇府办公大楼,将经费用于建中学教学楼。 截止今日,省定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五项标准已有四项达标。 待教学大楼建成后,中学人均占有教学面积可达5.1平方米的标准, 五项达标即全部实现。 利津镇政府关心重视教育工作的事迹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被市 府、市教育局推荐为“山东省基础教育先进乡镇。”(明山 占龙 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