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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2.04.15
【期号】= 432
【标题】= 谈谈农药残效期
【版次】= 04
【版名】=
【作者】= 张学云
【专栏】= 农科知识
【正文】=
 

谈谈农药残效期

张学云  (1992.04.15)

   谈谈农药残效期
    农药的残效期是指粘附或吸收在作物种子上,土壤里的药量,到
完全消失所经历的天数。正确认识农药残效期,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的基础。其主要作用:
    ①可以确定最后一次施药到收获应间隔的时间。如3911、1059等
应在作物收获前45天停用。
    ②可以确定施药时间。对于害虫发生为害不整齐的防治时间要求
长一些,应用残效期长的农药:对于发生为害期集中的害虫,施药时
间要求短而精确,就需选用残效期短的农药。
    ③可以确定防治次数。农作物在整个生长期间,多种病虫及杂草
为害是参差不齐的,施用农药的次数应根据残效期的长短来确定。
    (张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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