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2.04.22 |
【期号】= 434 |
【标题】= 大力宣传 认真实施 我市部分人大代表就《代表法》颁布实施座谈 |
【版次】=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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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东升 |
【专栏】= |
【正文】= |
段东升 (1992.04.22)
大力宣传 认真实施 我市部分人大代表就《代表法》颁布实施座谈 本报讯 4月17日上午,市人大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 表举行座谈会,讨论贯彻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代表们一致认为,代表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人大代表按照人民 的意志,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在推进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又向前迈出新的步伐。 市人大主任唐生海就宣传和贯彻实施代表法讲了话。他说,代表 法的制定和实施,它对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贯彻党的基 本路线,行使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将发挥重要作用。 唐生海指出,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当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 表执行代表职务。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 的条件。各级人大代表要严格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履行代表义务,积 极参政议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人民负责,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人 民代表行使代表职权的活动。(本报记者 段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