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2.09.12 |
【期号】= 475 |
【标题】= 思想重视 经费落实 加快我市教育发展速度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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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丕田 |
【专栏】= |
【正文】= |
邢丕田 (1992.09.12)
思想重视 经费落实 加快我市教育发展速度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邢丕田 建市以来,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 真贯彻“教育兴市”战略方针,坚持依靠人民办教育,多渠道筹措教 育经费,取得了显著成绩。 据估算,建市以来,为完成农村和城市两大校改任务以及建设市 直学校,全市投资近两个亿。教育经费增长较快,但主要是用于学校 基本建设,学校的设备经费和事业经费投资额仍然较少,教育经费仍 然偏低。市地方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低于 山东省和全国的平均值。以1989年为例,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过低, 市地方财政预算内小学生均经费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90.9元的54 %;中学生均经费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211.65元的75%。尤其是, 全市财政预算内中、小学生均年公用经费都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经费是发展教育事业,“办好教育为人民”的关键因素。解决经 费问题,必须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教育的机制。经费问题解决了 ,才能保证各类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公用经费逐 年有所增长,并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主要措施是:1、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今后国拨教育经费在财 政预算内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市财政支出的18%;国拨教育事业费( 不含基建)在财政预算内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市支出的13%;教育经 费的增长要高于全市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努力使在校生平均的 公用经费达到上级要求。2、继续按上级规定征足教育城、乡教育附 加费,由税务财政部门征收,在银行专户储蓄,主要用于加强和发展 基础教育。3、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费,酌情收取杂费;对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适当收取培养费,住校的学生适当收取住宿费 。4、继续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和群众 集资办学,不视为摊派。5、学校办工厂、企业,开展勤工俭学,国 家适当减免税收,所得的大部分作为学校经费补充。6、预算内教育 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实行计划单列,由教育、计划、财政部门共 同研究,统筹安排教育经费。7、为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暂时闲置 资金,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在银行开设专门业务,服务教育,调 剂教育经费余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