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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2.10.06
【期号】= 482
【标题】= 为了法律的尊严——记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王文元 周玉国
【专栏】=
【正文】=
 

为了法律的尊严——记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

王文元 周玉国  (1992.10.06)

   为了法律的尊严
    ——记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
    在短短的一个月内,垦利县人民检察院侦破了两起万元以上贪污
案,当两名“蛀虫”被押上审判台时,当地群众说:“检察官办案神
速,执法如山。”
    遇到困难冲在前
    今年五月,检察院收到了一封90人联名检举苏家村党支部书记王
学一贪污的信件。刚从外地执行任务回来的检察长王福昌当晚看信后
,连夜召集党组成员专题研究并部署侦破方案。第二天一大早,王检
察长和两名副检察长便带领经济科的同志驻进了苏家村。这时调查组
又收到了几十人联名保被告人的信。被告人真是清白好干部?还是故
意施阴谋,让人搅浑水?他们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
半个月的苦战,终于查清了王学一贪污公款2万多元的犯罪事实。办
案人并从邻村张西村一笔油田占地款落到苏家村帐目上这一疑点,又
深入调查,查出了张西村村委副主任张明宗贪污公款1万元的犯罪行
为。两名被告人终于在庄严的国徽面前低下了头。
    党组“一班人”说的好:“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正是上下
同心,干群形成合力,几年来,他们样样工作都高标准严要求,样样
干的出色。自去年以来,他们受理初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2件,立查
15件、1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不正之风顶在前
    案子一上门,来了说情人。为了顶住说情风,党组“一班人”为
自己和家人制定了三条禁令:一、请吃不到,不一人接待当事人;二
、送礼不收,不在家中接待当事人;三、说情不听,不准家属当“中
转站”。1989年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受贿数万元的受贿大案,案犯是党
组书记、检察长王福昌的一位老同学。有人讲情说“看在老同学的份
上,从宽处理吧。”可王检察长却说:“依法惩治腐败是党和人民交
给我们的神圣职责,以情代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王福昌亲自组织
了17名干警昼夜奋战,并亲临审讯,一举拿下了这个大案,案件起诉
到法院,他的这位老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春爱分管自侦检察工作,有一次,王春爱一位从小和她要好的姊妹
上门来为哥讲情。来人说“看在咱姊妹多年友情的份上,只要你不起
诉,我哥又不是主犯,这事就过去了”。可王春爱严肃地说“友情代
替不了法律,罪犯不惩治,我对不起人民”。说的来人忿忿离去。
                    (王文元 周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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