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2.12.17 |
【期号】= 513 |
【标题】= 从被害人到阶下囚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岳方顺 |
【专栏】= 警世篇 |
【正文】= |
岳方顺 (1992.12.17)
从被害人到阶下囚 她掐死了自己亲生的两岁儿子,这怎么可能呢?但是,这是真的 。她已经成了杀人犯而被囚禁。 她叫陈映香,29岁,云南省洱源县人。几年前,被人贩子以招工 为名骗来东营,几经辗转,以4000元的价格被卖到了广饶县大王镇的 一个陈姓人家。陈映香早已觉出上当,但欲逃已晚。无奈何的陈就这 样“认命”了,她吃不愁,穿不愁, “丈夫”对自己也百依百顺。这样事实上的“婚姻”就算确立,陈 也表示安居持家,为陈家生儿育女。可悲的是陈映香连生两个孩子都 未满周岁就夭折了。 日月如穿梭,转眼又是一年过去,陈又一朝分娩,生了一个白白 胖胖的儿子,陈家有了传宗接代的,全家对陈映香更是敬如贵宾。今 年儿子已两岁了,陈映香同“丈夫”一起回云南老家住了一段日子, 回来后,她再也不安心在这里生活了。可是陈家看管太严,陈映香先 后外逃三十余次,都因携带两岁的孩子没能成功。她想孩子是逃走的 累赘。把他掐死也要逃出去,也要回老家去。就是这个罪恶的一闪念 ,使陈映香这个可怜的女人步入了深渊。 夜深了,人们都进入了梦乡。此时一双母亲的手死死地掐住自己 亲生儿子的脖子。一分钟、二分钟……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断了气, 尽管此时她已是人性泯灭,可还是泪与额头滴下的汗水交汇,滴落在 孩子的胸口。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副冰冷的铁铐铐住了陈映香。 这不是故事,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给世人留下的是深深的思考。 (岳方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