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2.12.03 |
【期号】= 507 |
【标题】= 河口区农村中小学 推行“四制”改革见成效 |
【版次】=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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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荣华 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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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荣华 张军 (1992.12.03)
河口区农村中小学 推行“四制”改革见成效 河口讯 今年以来,河口区在农村中小学中推行“四制”,深化 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校长、教师、办学单位的积极性。“四制” 即教育组长、校长招聘负责制、中层干部选聘制,教师聘任制和岗位 目标责任制。选聘中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由乡镇教改领导小组和教改 考评委员会,按照工作答辩、群众投信任票、业务考核、组织考察四 项程序,对报名参加干部招聘和选聘的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人选 。教师聘任由教师与办学单位实行双方选择,自愿结合。人员定编定 岗后,乡镇教委、校长教师、办学单位层层签定岗位目标责任书,同 时建立考评、评估、奖惩制度、实行积分计奖。使教师、校长之间奖 金拉开档次。对村干部办校政绩的奖惩,各乡镇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全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选聘率占94%,落聘率6%;校长选聘率8 4%。对于落聘的教师和校长,以内部消化为主,合理流动,妥善安 置。同时,也实行了试聘、离岗退养,辞退的办法。 “四制”改革,给农村中小学带来了蓬勃生机和活力,同时,也 调动了乡村农民参与办教育、管教育的积极性,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韩荣华 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