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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2.12.19
【期号】= 514
【标题】= 国务院举行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仪式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专栏】= 要闻集锦
【正文】=
 

国务院举行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仪式

  (1992.12.19)

   国务院举行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仪式
    新华社消息 国务院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仪式12月12日在北京举
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李鹏总理为总警监
、副总警监和一、二级警监代表颁发授衔命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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