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2.12.19 |
【期号】= 514 |
【标题】= 办实体“四戒”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吴国良 |
【专栏】= 芳草地随笔 |
【正文】= ![]() |
吴国良 (1992.12.19)
办实体“四戒” 吴国良 目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纷纷行动起来,精减机构,裁减 人员,兴办实体;这无疑应大力提倡。但是,在兴办实体中,有些问 题也应当引起注意,说来有“四戒”: 一戒影响本职工作。首要的是先做好本职工作,然后再考虑兴办 实体的事情。如果放弃本职工作或者本职工作搞不好,一味扑在办实 体、增加经济收入上,是本末倒置。 二戒见利忘义。大凡办实体都想搞得红红火火,效益可观。但是 ,必须靠走正道发义财,不能利用职权坑众人,肥自己。 三戒盲目上马。办实体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一件 不容易办的事情,必须慎重从事,多加斟酌。时刻牢记“效益”二字 ,做到稳中求快,快中求好。 四戒往一条道上挤。办实体要注意打冷门,辟新路,常言道:“ 打鱼莫凑热闹处,”致富的门路千万条,在选择项目时应根据自己的 优势在新和深上下功夫,做到你无我有,你有我新,这样,才能立于 不败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