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3.01.16 |
【期号】= 526 |
【标题】= 严格提留制度 不向农民乱摊 傅窝连续八年人均提留控制在5%以内 |
【版次】=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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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同 保三 |
【专栏】= |
【正文】= |
华同 保三 (1993.01.16)
严格提留制度 不向农民乱摊 傅窝连续八年人均提留控制在5%以内 本报讯 利津县傅窝乡党委、政府在农民的集资提留中,坚持明 白纸、明白帐制度,不乱向农民收一分钱。连续8年来,这个乡的农 民上交提留款每年都保持在了15元到25元之间,占人均纯收入的2.5 %和3.5%,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该乡多年来严格提留制度,对于农民的集资,坚持从实际出发, 量力而行的原则,每年集资提留以前,他们都要召开乡人代例会,对 当年度集资项目和总额及上年度的开支情况予以公布,让代表们在充 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后再执行,并且在征收前每户发一张明白纸, 让农民对集资项目、用途、负担金额做到了心中有数,对收交的提留 款项,他们分别建立了明细帐,坚持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项使用, 从不乱花一分冤枉钱。他们在抓好乡级提留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对村 级提留的管理,村一级的集资一般不搞,若确实需要集资的项目和内 容,都要经过乡政府批准后再执行。每半年,他们坚持对村级财务进 行一次审计,结果及时张榜公布。 由于这个乡注意维护群众利益,每年的集资提留一开始,只要明 白纸一下发,不出5天,村里就会主动将所有款项收齐交到乡里。农 民休养生息,经济也得了迅速发展,全乡人均纯收入也由1984年前的 80元,上升到了1992年的800余元,增长了10倍。 (华同 保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