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3.01.14 |
【期号】= 525 |
【标题】= 采取有效措施 减轻农民负担 垦利县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限度 |
【版次】=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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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同起 孙易平 |
【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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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同起 孙易平 (1993.01.14)
采取有效措施 减轻农民负担 垦利县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限度 垦利讯 1992年,垦利县把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当作一 件大事来抓,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限度。全县农民共交纳村提留、 乡统筹444.2万元,人均分摊24元,占人均所得的4%。 在工作中,他们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思想到位。全县各级进 一步树立了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就是保护农村的生产力,促 进经济发展的思想观点。二是领导到位。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把减轻农 民负担工作放在农村经济工作的首位,县乡两级都成立了由党政一把 手参加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委和各乡农经 站,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三是政策到位。中央和省颁布的一系列关于 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都得到贯彻落实。在收购农副 产品方面,全县没有出现向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四是措施到位。 制订了农民合理负担的范围,规定农民人均集体提留和乡镇统筹费必 须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加强了统筹费和集体提留的管 理,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预算审批制度;健全了监督管理体系。 (杨同起 孙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