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3.02.04 |
【期号】= 534 |
【标题】= 义务清洁员发了“肥”财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曙光 |
【专栏】= 致富经 |
【正文】= |
曙光 (1993.02.04)
义务清洁员发了“肥”财 在利津县利津镇有12户常年靠挖厕所掏大粪,而发了“肥财”。 这个镇是利津县城所在地,县城各单位厕所120余个。有些村民 看中了这种让人闻而退却的行当,他们与单位签定合同,以低报酬或 无报酬负责厕所的卫生及粪坑的及时清挖,他们每天拉着地排车到各 单位清扫,成了义务清洁员。同时,他们将所挖粪便晒干出售,每公 斤卖到0.30元,每年收入5000元以上。在南街村村民隆生力,拉回 人粪尿、加入麦糠、杂草发酵晒干成土杂肥出售,年收入近万元。( 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