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3.05.01 |
【期号】= 572 |
【标题】= 坚持高起点实施高标准力求高效益 扎扎实实搞好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郭兰昌 |
【专栏】= |
【正文】= |
郭兰昌 (1993.05.01)
坚持高起点实施高标准力求高效益 扎扎实实搞好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 利津县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郭兰昌 利津县位于黄河三角洲中部,辖17个乡镇,509个行政村,总人 口28万,土地总面积240万亩,可利用面积21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70 万亩,仅占可利用面积的30%。利津县依河沿海,土地资源丰富,开 发潜力巨大。自1988年被国家列入黄淮海平原农业开发区以来,县委 县政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开发的指导思想,本着先易后难,突出 重点,集中连片分期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发,创出了一条新途径。 一、五年农业开发成绩斐然。五年来,我县先后投入资金达3000 多万元,开垦宜农荒碱地1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完成科技开 发面积20万亩,营造农田防护林3.5万亩,建设封育草场3.7万亩, 开挖整修沟渠4310多条,修建农田建筑物3650多座,新增灌溉面积15 万亩,扩大除涝面积20万亩。使农业整体生产能力明显增强。1992年 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了5.7882亿元,比1988年增长40%,其中农 业总产值2.5311亿元,比1988年增长52%。 二、农业开发的启示与经验。 1、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开发规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了《 利津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等规划确定了农业开发以水利为龙头 ,以科技为先导,引蓄结合,灌排分没,沟渠路林桥涵闸全面配套, 旱涝沙碱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为实施开发工程提供了宏观决策依据 。 2、完善政策鼓励投资开发。在《关于鼓励开发荒碱地的暂行规 定》中明确规定“国有荒碱地的开发,本着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承包到户或联户经营;经营承包期一般10—15年,允许承包者 跨乡村承包。新开发的土地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3—5年内不交提留, 3年内免交农业税,移民免征5年农业税。”在开发实践中,还打破常 规,完善投工政策,实行全党动员,全民参战,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 果。 3、坚持高点起步以质量求效益。一是坚持统一规划,避免了施 工设计的随意性。二是坚持统一施工标准,解决了只赶进度不求质量 的偏面性。三是坚持统一验收制度,保证了对实施国家项目的严肃性 。赢得了工程的高质量。 4、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农业开发 与水利建设相结合。二是农业开发与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相结合。三是 农业开发与创汇农业相结合。四是农业开发与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 系相结合。保证了农业开发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农村经济腾飞的新起点。根据“全省第三期两黄农业开发计 划安排意见”精神,最近我们又制定了下步的农业开发基本思路。 1、稳定荒地农业开发步子,进一步提高开发标准质量。2、加快 中低产田改造速度,努力挖掘生产潜力。3、采取有利措施,保护现 有农业开发成果。4、提高项目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科技含量 ,大力搞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5、调整优化项目区产业结构,建设 一批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市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带动开发 区农村经济的腾飞。 开发光荣榜 1992年4月,利津县农业开发领导小组被山东省黄淮海平原农业 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第一期(1988—1990年)开发先进单位”光荣称 号。 1991年至1992年度,利津县农业开发办公室连续被东营市农委授 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