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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3.07.01
【期号】= 598
【标题】= 中共山东省委作出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聂士兴等六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版次】=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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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专栏】=
【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作出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聂士兴等六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1993.07.01)

  中共山东省委作出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聂士兴等六同志学习活
动的决定
    中共山东省委1993年6月29日作出决定,号召在全省广泛开展向
优秀共产党员聂士兴等六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要求,要学习和发扬聂士兴等同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
社会主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执着追求的崇高思想;要学习和发扬聂
士兴等同志不畏艰险、勇于献身的革命英雄气概;要学习和发扬聂士
兴等同志忘我工作、知难而进的创新精神;要学习和发扬聂士兴等同
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做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扬
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决定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聂士兴等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大
事来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他们的英雄模范事迹,并把
这项活动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今年以来的重要
讲话结合起来,同发扬江泽民同志倡导的现代化建设时期64个字的创
业精神结合起来,同发现、总结、推广本地的各类先进典型结合起来
,引导大家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紧紧围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全社会树立起学赶
先进、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风尚,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不断夺取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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