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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3.09.02
【期号】= 625
【标题】= 贯彻实施新企业财会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解答(八)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张吉利
【专栏】=
【正文】=
 

贯彻实施新企业财会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解答(八)

张吉利  (1993.09.02)

  贯彻实施新企业财会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解答(八)
    十、关于奖金进成本的问题:从今年7月1日起,企业的奖金全部
计入成本费用。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增长基金列入企业管理费。未实
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其工资总额的增幅在不高于企业实现税利和劳动
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由主管财政机关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核定计
入成本费用的数额。对进入成本费用的奖金数额按最高不超过六个月
的标准工资掌握。
    新制度实施后,流通企业按进销差价提取的2%的产品推销奖的
规定停止执行。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改为全部工资
总额。(张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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