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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3.12.02
【期号】= 664
【标题】= 北宋建立三级普法责任制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金国
【专栏】=
【正文】=
 

北宋建立三级普法责任制

金国  (1993.12.02)

   北宋建立三级普法责任制
    利津讯 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骨干包户”的三
级责任制,是利津县北宋乡在农村开展普法教育中摸索出来的一套成
功的经验。
    自年初,他们就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政法副乡长为正副组长,司
法、团委、妇联、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
组,制定了全乡普法教育的实施方案,实行乡干部包村制度。在村内
采取了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团员青年积极协助的办法,保证
了普法教育在基层落实。(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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