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3.12.02 |
【期号】= 664 |
【标题】= 北宋建立三级普法责任制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金国 |
【专栏】= |
【正文】= |
金国 (1993.12.02)
北宋建立三级普法责任制 利津讯 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骨干包户”的三 级责任制,是利津县北宋乡在农村开展普法教育中摸索出来的一套成 功的经验。 自年初,他们就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政法副乡长为正副组长,司 法、团委、妇联、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 组,制定了全乡普法教育的实施方案,实行乡干部包村制度。在村内 采取了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团员青年积极协助的办法,保证 了普法教育在基层落实。(金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