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4.01.15 |
【期号】= 684 |
【标题】= 不褪色的橄榄绿——河口区交警大队队长姜新安二三事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张相和 |
【专栏】= |
【正文】= |
张相和 (1994.01.15)
不褪色的橄榄绿 ——河口区交警大队队长姜新安二三事 在河口区,每当提起交警大队大队长姜新安同志时,人们总是赞 叹地说:“老姜这人不愧是个共产党员。” 1987年,姜新安上任当了河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 。上任伊始,困难重重。单说办公和住宿条件吧,全队三、四十号人 挤在两排简陋的平房里,干警们办公都没有个象样的固定场所,结了 婚的干警只好在外单位借房子住。为了使同志们有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他四处奔波求援,在上级有关领导的支持下,用了不长时间就建起 了一座三层高的办公大楼,盖了两排职工家属院。改善了干警们的办 公条件,解决了干警们的住房问题,接着他又带领大家利用业余时间 修整院落,建起了干警之家,建立了图书室、台球室、乒乓球室和篮 球场,活跃了干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随着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辆与日倍增,交通警察手中的 权力也越来越大。作为掌握着全区万余台车辆管理大权的姜新安同志 来说,却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去年在河口区路段上发 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的亲属为了让交警大队对司机从轻 处理,一开始就给姜新安送去了价值200多元的烟酒糖茶,被他婉言 谢绝后,送礼者不甘心,以为他嫌东西少,随后又将1000元现金悄悄 送到姜新安的家里。面对金钱的诱惑,他义正辞言地对那个司机的家 属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又是国家干部、党性不允许我这样做, 别说你送钱,就是送座金山我也不要。”送礼者第二次被拒绝后,自 知理亏,最后非常真诚地说:“姜局长,我错了,以前只听别人讲你 们河口交警大队的同志很正,我还不信,今天我算服你们了。” 姜新安同志几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地耕耘着,默默地 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他从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和节假日。19 87年,在一次劳动中,他不慎将脚指砸伤,医生让他住院治疗,可他 只在家躺了几天就再也呆不住了,便一瘸一拐地去上班。 姜新安的事迹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也多次被评为 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991年,他被河口区人民政府 授予“廉洁奉公”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他所领导的河口公安分局交 警大队连续六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张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