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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4.06.02
【期号】= 743
【标题】= 切实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王宝国副市长对此提出具体要求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庄岩
【专栏】=
【正文】=
 

切实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王宝国副市长对此提出具体要求

庄岩  (1994.06.02)

   切实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王宝国副市长对此提出具体要求
    本报讯 5月26日,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和省政
府批转省地矿局、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规定》意见的报告精神,
部署了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各项工作。副市长王宝国到会讲了话。
    王宝国说,我市主要矿产资源为油气资源,目前,原油年产量稳
定在3000万吨以上,天然气14亿立方米左右,已建成全国第二大石油
工业基地;另外,还有一定的卤水、粘土、河砂、地热、贝壳等资源
。对这些矿产资源有计划地、科学地加以开发利用,采取行之有效的
保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这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对建立矿产资源
勘查、开采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推
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对于我市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王宝国提了具体要求,他
说,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统一领导。要牢固树立矿产资
源国有意识,维护国家财产权益,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全力支持地
矿、财政部门依法开展征收管理工作,任何人都不得干扰矿产资源补
偿费的征收和上缴,对阻碍依法征收的部门和采矿企业,要采取经济
、行政和法律手段,及时加以制止。地矿、财政部门要明确职责,紧
密配合,按照《规定》要求,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
同财政部门征收,具体征收由地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接受同级财政
主管部门监督。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各采矿
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征收部门的工作,依法缴费,同时,狠抓企业管
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开采和利用水平。要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广
大干部群众依法保护矿产资源的意识。
                                    (庄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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