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4.08.09 |
【期号】= 772 |
【标题】= 山东省《代表法》及《山东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法律知识竞赛颁奖大会在我市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松年出席颁奖大会 |
【版次】=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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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教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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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教连 (1994.08.09)
山东省《代表法》及《山东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法律知识竞 赛颁奖大会在我市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松年出席颁奖大会 本报讯 (记者 徐教连)8月5日,山东省《代表法》及《山东 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法律知识竞赛颁奖大会在我市举行。省人大 常委会副主任郭松年、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朱光新、市委书记李殿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怿等出席了这次颁奖大会。 这次知识竞赛活动是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 工作室和《人民权利报》社联合举办的,旨在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体 公民学习和掌握《代表法》及我省实施代表法办法,提高执法的自觉 性,形成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自觉维护人大代表权益、积极为人大 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此项活动自今年5月份开展以来 ,历时两个多月,现已圆满结束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据统计,本次 法律知识竞赛共收到答卷5416份,其中各级人民代表的答卷4376份, 占80%。答卷者遍布全省17个市地,其中我市参加者最多,获奖也最 多,在此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评价。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松年在颁奖大会上讲了话。他说,《中华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是 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人大代表工作和活动、保障人大代表权益的基本 法律。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代表法,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进一步做 好我省的代表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布了 《山东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认真学习、掌握和实施代表法及我 省制定的实施代表法办法,是我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 人大代表的法律义务。郭松年指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 士通过参加这次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代表法》及我省实施代表法 办法的学习和理解,为我省今后更好地贯彻实施《代表法》和我省实 施代表法办法奠定了基础。郭松年强调,要认清形势,更好地服务大 局,进一步加强对宪法、代表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学习,团结带领周 围群众,模范地依法办事,做好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实现我省经济持 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