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4.09.01 |
【期号】= 782 |
【标题】= 垦利县采取措施平抑市场物价 |
【版次】=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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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希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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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崔希臣 (1994.09.01)
垦利县采取措施平抑市场物价 垦利讯 垦利县采取四项措施平抑市场物价。一是积极配合,联 合行动,组织工商、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成立了物价检查领导小 组,对查出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所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 要求每个单位出售商品要逐一明码标价,挂牌销售,接受广大群众监 督。三是在商业、粮食、供销、生资等销售部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 话,同时聘请了45名义务物价监督员,定期汇报物价情况。四是广泛 宣传稳定物价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群众举报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崔希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