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1994.09.01
【期号】= 782
【标题】= 垦利县采取措施平抑市场物价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崔希臣
【专栏】=
【正文】=
 

垦利县采取措施平抑市场物价

崔希臣  (1994.09.01)

  垦利县采取措施平抑市场物价
    垦利讯 垦利县采取四项措施平抑市场物价。一是积极配合,联
合行动,组织工商、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成立了物价检查领导小
组,对查出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所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
要求每个单位出售商品要逐一明码标价,挂牌销售,接受广大群众监
督。三是在商业、粮食、供销、生资等销售部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
话,同时聘请了45名义务物价监督员,定期汇报物价情况。四是广泛
宣传稳定物价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群众举报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崔希臣)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