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1994.11.01
【期号】= 808
【标题】= 市供销社发出通知  严禁违背价格政策收棉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市供销社发出通知  严禁违背价格政策收棉

  (1994.11.01)

   市供销社发出通知
    严禁违背价格政策收棉
    本报讯 为严禁棉花收购虚提等级、虚增衣分,防止造成大的问
题,市供销社棉花工作调度室于10月14日发出了《关于认真执行国家
棉花收购价格的紧急通知》,再次重申以下三点:
    一、严格执行国家棉花收购价格。前期有提级提价收购的单位要
立即纠正过来,坚决做到“三不收,三不做”,即不收提级提价的棉
花,不做有损国家和企业的事情;不收压级压价的棉花,不做坑民害
农的事情;不收范围外的棉花,不做破坏收购秩序的事情。按着“谁
出主意谁付钱、谁违犯政策谁负责”的原则,排除一切干扰因素,理
直气壮地执行国家统一定价。同时要如实上报棉花收购、加工、调拨
进度,不虚报、不瞒报,执行国家收棉政策不走样。二、正确执行国
家标准,严把棉花收购、加工、调拨三大质量关。要切实加强棉花收
购质量的检查指导,决不允许“大把抓、一口清”,不准收购“超水
棉”、“人情棉”、“压力棉”。坚持棉花交厂复验制度,不准混收
混存、混加混调,更不准人为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棉麻公司要认
真把好成批皮棉签证检验关。要层层负责,对质量一抓到底,保质保
量地把棉花收购好、加工好、调拨好。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执行国
家棉花标准和收购价格方面,哪里出了问题就追究哪里的责任,哪一
级迁就下面的错误,哪一级要承担责任。对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的
,要公开进行曝光,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
,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办,决不姑息迁就。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