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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4.12.01
【期号】= 821
【标题】= 我市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认证培训班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刘国良
【专栏】=
【正文】=
 

我市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认证培训班

刘国良  (1994.12.01)

   我市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认证培训班
    本报讯 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资格培训班日前开学。
    行政复议和应诉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进
行业务培训是适应市场经济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复议
应诉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自1995年3月1日起,省内行政复议应诉人员
必须持有资格证才能上岗。通过这次培训,我市将有部分人员取得这
一资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献军出席了开学典礼(刘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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