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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4.12.12
【期号】= 826
【标题】= 东营区出台集贸市场管理新举措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巴希滢 刘新良
【专栏】=
【正文】=
 

东营区出台集贸市场管理新举措

巴希滢 刘新良  (1994.12.12)

   东营区出台集贸市场管理新举措
    本报讯 东营区政府为统一对全区集贸市场的管理,促进市场的
繁荣与稳定,本着“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工商为主,综合治理”的
原则,就加强集贸市场管理采取了以下新措施:
    一是把集贸市场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成立东营
区集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副区长韩去顺任主任,下设办公室,负责全
区集贸市场管理日常工作。
    二是在规模较大的天天集贸市场建立以工商、公安部门为主的市
场管理办公室和市场治安办公室。
    三是贯彻市场收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治安办的经
费由所在市场上有收费项目的单位共同负担,并由集贸市场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统筹安排使用。
    四是为培育市场,政府有时可通过市场管理办公室降低有关行政
部门的收费标准,必要时可暂时或阶段性停止在市场上收费。
    五是为鼓励各级各部门和群众参与市场综合治理,市场办每年对
为市场的发展和管理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这些措施首先在东营区南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得以实施,使南里
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呈现出繁荣稳定的良好景象。
          (巴希滢 刘新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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