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5.01.10 |
【期号】= 838 |
【标题】= 玩笑酿血案 一死一入狱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检研 刑一 |
【专栏】= 社会广角征文 |
【正文】= |
检研 刑一 (1995.01.10)
<日期>=1995.01.10 <期号>=0838 <标题>=玩笑酿血案 一死一入狱 <版次>=03 <版名>= <作者>=检研 刑一 <专栏>=社会广角征文 <正文>= 玩笑酿血案 一死一入狱 五十岁的老工人王茂新因一个玩笑将他人故意伤害致死。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王茂新是胜利油田某矿准备队工人,被害人 薄某是该矿司机。王、薄二人素无过结。1994年12月1日,薄某作为 值班司机拉王茂新所在班组回队。上车时,薄某开了个玩笑,他将车 慢慢启动,引逗王茂新等三人追车,王茂新没坐上车,步行回队。薄 某没把这当回事,偏执的王茂新却憋了一肚子气。第二天,还是薄某 值班,王茂新到汽车驾驶室旁与薄争吵,二人扭打起来。王茂新本就 一肚子邪火,这时按捺不住,他掏出随身带的电工刀,捅薄某左眼上 部和胸部各一刀,造成薄某血气胸,大出血性休克死亡。 1994年12月12日,将区区小事酿成血案的王茂新被东营区人民检 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这个法盲后悔莫及。 法律无情,闻者足戒! (检研、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