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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5.01.10
【期号】= 838
【标题】= 玩笑酿血案 一死一入狱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检研  刑一
【专栏】= 社会广角征文
【正文】=
 

玩笑酿血案 一死一入狱

检研  刑一  (1995.01.10)


<日期>=1995.01.10
<期号>=0838
<标题>=玩笑酿血案 一死一入狱
<版次>=03
<版名>=
<作者>=检研  刑一
<专栏>=社会广角征文
<正文>=
    玩笑酿血案 一死一入狱
    五十岁的老工人王茂新因一个玩笑将他人故意伤害致死。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王茂新是胜利油田某矿准备队工人,被害人
薄某是该矿司机。王、薄二人素无过结。1994年12月1日,薄某作为
值班司机拉王茂新所在班组回队。上车时,薄某开了个玩笑,他将车
慢慢启动,引逗王茂新等三人追车,王茂新没坐上车,步行回队。薄
某没把这当回事,偏执的王茂新却憋了一肚子气。第二天,还是薄某
值班,王茂新到汽车驾驶室旁与薄争吵,二人扭打起来。王茂新本就
一肚子邪火,这时按捺不住,他掏出随身带的电工刀,捅薄某左眼上
部和胸部各一刀,造成薄某血气胸,大出血性休克死亡。
    1994年12月12日,将区区小事酿成血案的王茂新被东营区人民检
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这个法盲后悔莫及。
    法律无情,闻者足戒! (检研、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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