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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5.01.03
【期号】= 835
【标题】= 国家赔偿法元旦生效
【版次】= 04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国家赔偿法元旦生效

  (1995.01.03)


<日期>=1995.01.03
<期号>=0835
<标题>=国家赔偿法元旦生效
<版次>=04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国家赔偿法元旦生效
    据传媒报道:于1994年5月获准通过的国家赔偿法,将从今年元
旦起生效实施。这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中国社会主义民
主政治建设的又一重大进展。
    所谓国家赔偿,简而言之,就是国家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的侵权行为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而承担法
律责任,则以返还财产、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世界法律殿堂中,国家赔偿制度的确立,从本世纪40年代才开始
。这距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建立,已有二、三百年之遥。在中国,国
家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1954年,新中
国成立后的首部宪法就庄严宣告:“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害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虽然那时新中国第一次对国家赔偿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错综复
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并未使其进入可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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