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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5.12.21
【期号】= 986
【标题】= 利津县破获一起窃电案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胡利宁 姜振祥 郭青贤
【专栏】= 电力之光
【正文】=
 

利津县破获一起窃电案

胡利宁 姜振祥 郭青贤  (1995.12.21)

  利津县破获一起窃电案
    11月中旬,利津县公安局在县电业部门配合下,破获该县北岭乡
坨上村电工李成河兄弟窃电案。
    今年5月份以来,李成河伙同其弟李成顺,利用村电工职务之便
,剪断村计量箱内部接线,以此进行窃电。共窃电8646千瓦时,造成
电业部门电费损失3459.66元,已构成盗窃罪和经济犯罪,但念其在
案件侦破后确有悔改之意,二人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利津县电业局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
撤消了李成河的村电工职务,责令其补缴电费,同时对其进行了罚款
处理。
                (胡利宁 姜振祥 郭青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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