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5.12.21 |
【期号】= 986 |
【标题】= 利津县破获一起窃电案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胡利宁 姜振祥 郭青贤 |
【专栏】= 电力之光 |
【正文】= |
胡利宁 姜振祥 郭青贤 (1995.12.21)
利津县破获一起窃电案 11月中旬,利津县公安局在县电业部门配合下,破获该县北岭乡 坨上村电工李成河兄弟窃电案。 今年5月份以来,李成河伙同其弟李成顺,利用村电工职务之便 ,剪断村计量箱内部接线,以此进行窃电。共窃电8646千瓦时,造成 电业部门电费损失3459.66元,已构成盗窃罪和经济犯罪,但念其在 案件侦破后确有悔改之意,二人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利津县电业局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 撤消了李成河的村电工职务,责令其补缴电费,同时对其进行了罚款 处理。 (胡利宁 姜振祥 郭青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