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5.01.03 |
【期号】= 835 |
【标题】= 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市各级消协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
【版次】=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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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惠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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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惠莲 (1995.01.03)
<日期>=1995.01.03 <期号>=0835 <标题>=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市各级消协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版次>=02 <版名>= <作者>=惠莲 <专栏>= <正文>= 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市各级消协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本报讯 我市消费者协会积极为消费者办实事,为消费者排忧解 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 作风逐步走进每个消费者的心中。 1994年以来,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品和服务的 社会监督。组织商品专项检查21次,配合检查17次,开展专项治理、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专营等4次,查获没收假冒伪 劣商品216个品种,价值人民币277.4万元。同时,结合打假治劣, 积极开展了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活动,采取企业申报、消费者评议、职 能部门监测和评委会评审的办法,从21个企业的38个产品中评出了10 个企业的21个产品为1994年度向消费者推荐产品。并组织评选“消费 者满意单位”,对全市申报的188个单位,在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 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70个单位为消费者满意单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后,我市消费者协会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为深入贯彻《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市各级消协组织重点开展了受理消费者投诉, 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1994年前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67件, 解决率与准确率达到了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8万元。在 受理消费者投诉中,拓宽了受理范围,从原来的衣、食、用向住、行 、安全、保健、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拓宽。1994年4月份,辛店 镇西营村村民宋继福从青州紫金山水泥厂购28吨水泥用于12间民房建 筑,主体工程完毕,发现水泥不凝固,投诉于市消协。经现场勘验, 取样送检,结论为不合格产品。市消协办公室先后三次与生产厂家联 系,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1.6万元 。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受理重大疑难投诉58件,为上年的1.8倍。其 中人身伤害投诉13件,农用生产资料投诉17件,财产损失投诉9件, 电视机起火、护发雾丝爆炸、医疗美容等投诉19件,受到广大消费者 的欢迎。 目前,全市已有79个消费者协会组织遍布全市为维护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而努力,不仅乡镇全部设立了消费者协会,而且上市人数1万 以上的天天集贸市场、农场也建立了消费者协会,全市工业、商业消 费者监督站发展到906个,事业单位联络站164个,已在全市形成以消 费者组织为主体的庞大的社会监督网络。(惠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