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5.02.02 |
【期号】= 848 |
【标题】= 心贴群众 依法护民 河口区消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李寿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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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寿璞 (1995.02.02)
<日期>=1995.02.02 <期号>=0848 <标题>=心贴群众 依法护民 河口区消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版次>=02 <版名>= <作者>=李寿璞 <专栏>= <正文>= 心贴群众 依法护民 河口区消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河口讯 去年以来,河口区消费者协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心贴群众,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被当地群众誉为消费者的“保护神”。 他们一是广泛开展《消法》宣传,举办《消法》学习班10期,培 训消费者监督员360人,并在农村建立消费者指导站64个、企业消费 者监督站37个,夯实消费者监督网络基础。二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 览,开展消费者咨询服务活动,帮助消费者提高识别真伪的能力。一 年来,举办巡回展览4次,消费咨询5600余人次,下发宣传材料5000 余份,现场处理投诉31宗。三是切实认真受理处结消费者投诉,设立 监督举报电话8部,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4月,一4岁女孩因 啤酒瓶炸伤右眼,该协会会长王守谦亲自带领消协人员四上邹平,依 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当地群众高度赞扬。一年来,共理 结投诉案122宗,为消费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5.7万元。四是积极协助 工商、公安、文化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案源,打击经济违法 行为,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李寿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