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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5.03.23
【期号】= 869
【标题】= 河口工商分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李寿璞
【专栏】=
【正文】=
 

河口工商分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李寿璞  (1995.03.23)


<日期>=1995.03.23
<期号>=0869
<标题>=河口工商分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版次>=03
<版名>=
<作者>=李寿璞
<专栏>=
<正文>=
  河口工商分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河口讯 河口工商分局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基层所干部的党风
廉政建设,把全区工商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局领导
和股、所长身上,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副局长们在保持自身清
正廉洁的同时,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股、所长负责
抓好本单位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全系统的党风廉政
建设,并负责对副书记长、股、所长进行监督检查;各股、室负责人
对挂钩的基层所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组长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检
查。
    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方面,他们一是局党组、机关支部
和各党小组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
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把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政
绩考核内容。三是局纪检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联合办公,负责对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报告。由
于措施得力,近四年来,无一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多次受到区委、区
纪委和区政府的表彰。 (李寿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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