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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5.05.02
【期号】= 886
【标题】= 强化税务稽查监督  严厉打击偷税抗税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专栏】= 东营地税
【正文】=
 

强化税务稽查监督  严厉打击偷税抗税

  (1995.05.02)


<日期>=1995.05.02
<期号>=0886
<标题>=强化税务稽查监督  严厉打击偷税抗税
<版次>=02
<版名>=
<作者>=
<专栏>=东营地税
<正文>=
    强化税务稽查监督  严厉打击偷税抗税
    税收工作的重点是征管,征管的重点是稽查。
    一、地税税务稽查的意义
    1、通过查处偷税、逃税,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有利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严肃税收执法,有利于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
经济职能作用的发挥。3、有利于税收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4、有利
于促进纳税人加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税务稽查可
以揭露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考核企业的核算水平和生产经营
成果,有利于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办法和改
进措施,促进企业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5、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水平。
    通过税务检查不仅可以防止纳税人主观上的偷逃税,同时,也可
以发现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征管
制度,提高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水平。
    二、税务检查的范围、对象
    1、税务稽查的范围。《征管法》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
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即税务检查的范围。
    2、税务稽查的对象。
    地方税务系统税务稽查的对象为负有缴纳地方税义务的纳税人和
扣缴义务人。
    三、税务稽查的基本内容
    1、检查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包括税收征管法律法规》
的执行情况。
    2、检查纳税人遵守和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的情况。
    四、税务检查的要求
    1、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要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接
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
得拒绝、隐瞒。2、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
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向税务机关如实反映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当事人的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有关的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这里所说的有关部门主要
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
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邮电、交通、铁道等部门,单位是指一切企业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3、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
,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4、以暴力
、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
、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5、
对税务检查及处理有异议的,按《征管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
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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