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5.09.02 |
【期号】= 939 |
【标题】= 我市出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精神产品生产扶持奖励办法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杜金华 |
【专栏】= |
【正文】= |
杜金华 (1995.09.02)
我市出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精神产品生产扶持奖励办法 本报讯 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协调 、健康、深入发展,我市特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精神产品生产扶 持奖励基金。 奖励基金的来源,由市财政3年内筹措200万元,前3年每年以利 息形式拨付20万元,作为扶持奖励费用,3年后保持基金200万元的基 本数额,实行滚动发展。该扶持奖励基金主要用来表彰奖励我市精神 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作品,扶持反映黄 河三角洲开发建设重大题材、重头作品的创作,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奖励,对评选出的五“十佳”予以奖 励。 二是对精神文化产品的奖励,对优秀新闻作品、文艺作品、理论 作品和宣传品的奖励。 三是对宣传文化系统先进个人的奖励,设东营新闻奖、报道东营 贡献奖、优秀宣传工作奖、优秀理论工作奖和优秀文艺工作奖。同时 规定,以上奖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均为东营市最高奖。 (杜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