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5.11.02 |
【期号】= 965 |
【标题】= 利津县实行县级领导、部门负责人与私营企业结对子制度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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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1.02)
利津县实行县级领导、部门负责人与私营企业结对子制度 利津讯 为了进一步引导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利津县委、县政 府实行了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结对子”制度,取得了好的成效。 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在全县确 定出重点私营企业,然后根据各私营企业的生产产品、经营项目,分 别与县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对子”。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切实把帮助“对子”守法经营上新台阶,加强管理创高效益作为工作 目标,经常深入企业帮助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 质服务。二是定期组织调度,落实“帮扶”措施。县级领导和部门负 责人对所结“对子”在搞好调查研究基础上,与企业主一起制定出切 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县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汇 报会,听取“帮扶”方案执行情况的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帮助解决 问题,明确工作要求。三是配合协作,搞好全面服务。各部门根据自 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积极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服务,以 支持发展为己任,确保私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带动全县 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四是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县级领导和有关部 门负责人必须把“帮扶”私营企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尽职尽责,勤 奋工作,不允许以工作忙为借口推卸责任。“帮扶”工作情况要列入 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党内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群众 监督。各部门负责人的“帮扶”情况要作为衡量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 ,作为衡量部门负责人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帮扶”工作不认真 、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以上制度实行以来,全县有32个私营企业分别与13名县级领导和 19个有关部门负责人结成“对子”,并且分别制定了“帮扶”方案, 由于措施得力,各级领导认真负责,为所包企业排忧解难,从而促进 了利津县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利津县委统战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