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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6.01.04
【期号】= 992
【标题】= 广饶县工商局查处一起粮食掺假案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徐皑华
【专栏】=
【正文】=
 

广饶县工商局查处一起粮食掺假案

徐皑华  (1996.01.04)


<日期>=1996.01.04
<期号>=0992
<标题>=广饶县工商局查处一起粮食掺假案
<版次>=03
<版名>=
<作者>=徐皑华
<专栏>=
<正文>=
    广饶县工商局查处一起粮食掺假案
    本报讯 去年12月5日,广饶县西刘桥乡粮所为调剂供应当地粮
食市场,从济阳县青宁乡粮所购进10万公斤小麦。货物入仓时,发现
有500包小麦程度不同地掺有沙土。广饶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办案人
员获悉这一情况后,迅速奔赴现场,经检验发现粮食掺土现象十分严
重,最多的每包掺土达11公斤。随后,他们立即赶赴济阳县进行调查
取证。在阻力大、困难多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专程到山东省工商局作
了案情汇报。省局领导听取汇报后,立即责成济阳县工商局积极配合
,迅速协助查清此案。济阳县工商局于12月11日派人到广饶县进行了
实物抽样检验,最后作出了“济阳县青宁乡粮所在此批小麦中平均每
包掺土8.5市斤”的结论,同时作出了“济阳县青宁乡粮所赔偿广饶
县西刘桥乡粮所经济损失4200元”的决定,并决定对当事人掺杂使假
的行为再作进一步处罚。
    广饶县工商局跨区域办案,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为企业
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此起案件是广饶县的首起
跨区域粮食索赔案。
            (徐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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