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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6.01.04
【期号】= 992
【标题】= 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知识问答(四)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知识问答(四)

  (1996.01.04)


<日期>=1996.01.04
<期号>=0992
<标题>=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知识问答(四)
<版次>=03
<版名>=
<作者>=
<专栏>=
<正文>=
    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知识问答(四)
    提名推荐确定代表侯选人名单有哪些原则?
    1、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者联合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
每一选民与其他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
应选代表名额。
    2、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侯选人,同各政党、各人民团
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应一起列入代表候选人名
单,由选区如实汇总上报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不得调换或者增减。
    3、坚持实行差额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
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具体数额由乡镇选举委员会确定。凡没有实行
差额选举的,选举一律无效。
    4、严格按法定时间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正式代表候选人
名单。一是选举日15日以前,张榜公布各方面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
选人名单;二是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5、选举日前,选区要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以各种形式与选民见
面,做到知名、知人、知情,以便于选民了解和挑选代表。 (市人
大人事代表工作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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