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6.05.14 |
【期号】= 1048 |
【标题】=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启动 江泽民李鹏分别为工程题词 两部委同12省签订项目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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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要闻摘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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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5.14)
<日期>=1996.05.14 <期号>=1048 <标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启动 江泽民李鹏分别为工程题词 两部委同12省签订项目责任书 <版次>=01 <版名>= <作者>= <专栏>=要闻摘登 <正文>=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启动 江泽民李鹏分别为工程题词 两部委同12省签订项目责任书 人民日报消息 最近,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在北京分别同河北、山 西、福建、海南、湖北、湖南、河南、安徽、陕西、江西、黑龙江、 四川等12个省主管教育的副省长签订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项目责任书,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旨在改变贫困地区教育落后面貌的 宏大的教育扶贫工程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这项“工程”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 、李鹏总理分别为“工程”题词。江泽民总书记的题词是:认真实施 教育扶贫工程,大力提高中华民族素质。李鹏总理的题词是:实施教 育扶贫工程,大力提高民族素质。 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支持贫困地区实现普及义 务教育目标,是全面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步骤,对于全面推 动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改变我国贫困地区落后面貌,带动当地经济 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和政治影响。 据介绍,国家教委和财政部从1995年起到2000年,利用增加的中 央普及义务教育专款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组织实施“国家贫 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这项“工程”总投入将超过100亿元,其中 中央义务教育专款增量39亿元,地方各级财政按不低于2比1的比例增 加“普九”拨款。同时,“工程”资金还将多渠道筹措一部分。“工 程”款项将集中用于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包括全国 21个省、自治区,覆盖全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的大部分贫困县 ,重点改善这类地区小学、初中的办学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