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6.12.07 |
【期号】= 1142 |
【标题】= 广饶县人民法院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四个结合” |
【版次】= 03 |
【版名】= 政法新闻 |
【作者】= 李中令 |
【专栏】= |
【正文】= ![]() |
李中令 (1996.12.07)
<日期>=1996.12.07 <期号>=1142 <标题>=广饶县人民法院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四个结合” <版次>=03 <版名>=政法新闻 <作者>=李中令 <专栏>= <正文>= 广饶县人民法院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四个结合” 广饶讯 广饶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文明执法,把精神文明建设放 在突出和重要的位置上。实行“四个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 成效。 广饶县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干 警做到“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在干警中继续推行“起身、让 座、倒茶、听诉、送出”十字工作法,坚持严肃执法、文明办案。并 做到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搞好“三整顿一促进 ”活动相结合;二是与向“铁法官”谭彦同志学习相结合;三是与搞 好审判方式改革相结合;四是与搞好第四季度审判工作相结合。以上 措施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扩大了社会效果,近一个月来, 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438件,标的额达711.51万元。 (李中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