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1.06 |
【期号】= 1158 |
【标题】= 《“十不”守则》架起了社会公德建设由“虚”到“实”的桥梁 |
【版次】= 03 |
【版名】= 专刊·文件 |
【作者】= 李翠芳 |
【专栏】= |
【正文】= |
李翠芳 (1997.01.06)
《“十不”守则》架起了社会公德建设由“虚”到“实”的桥梁 东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翠芳 《东营市民“十不”守则》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十四届六中全 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架起了社会公德建设由“虚”到“实”的桥梁, 必将开创我市公德建设的崭新局面。 首先,《“十不”守则》使市民有了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增强 了社会公德的引导和统摄作用。《“十不”守则》的出台,结束了当 前社会公德无章可循的状态,使社会公共生活有了统一的、善恶分明 的道德标准。这样,广大市民在公共生活中就能明于抉择,择善而从 ;同时,也能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使少数不讲公德的人受到公众的 谴责而有所收敛,有利于形成人人讲公德的氛围。 其次,《“十不”守则》要求人们从最起码、最基本、最初步的 行为准则做起,符合道德建设的规律,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十 不”守则》从最基本的文明行为养成抓起,号准了当前社会公德建设 的脉搏,覆盖了社会的多数群体,广大群众听得进去,接受得了,愿 意去做。 第三,《“十不”守则》从忌处着眼,弥补了我们公德建设“只 立不破”的缺陷,《东营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和《东营市民“十不” 守则》,一个立足于“要”,一个着眼于“不”,使“立”与“破” 同步进行、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大大提高了公德建设的功效。 第四,《“十不”守则》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抓起 ,群众拿来即用,便于推广普及。 《“十不”守则》内容实实在在,字字句句面向实践、针对实践, 实用性、操作性很强,因而它易于走进广大公众之中,为他们所接受 ,直接转化为他们的行为准则。 第五,《“十不”守则》由政府颁布和组织实施,把公德建设纳 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确保了公德建设任务的落实和成果的巩固,使公 德建设由“引导”、“提倡”变为“照办”、“执行”,由“应该做 ”变为“必须做”,这就防止了公德建设的空洞说教和“一阵风”现 象,公德建设由软弱无力变得强而有力,保证了各项建设目标落到实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