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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7.02.03
【期号】= 1178
【标题】= 开展好春节期间尊老敬老活动
【版次】= 01
【版名】= 要闻
【作者】=
【专栏】=
【正文】=
 

开展好春节期间尊老敬老活动

  (1997.02.03)

  开展好春节期间尊老敬老活动
    本报讯 春节临近,市委政法委、市老龄协会向各区县政法委、
老龄委,市直政法各部门下发了《关于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
实开展好春节期间尊老敬老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重
要性,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
实、抓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
法行为;要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
警民关系;要切实加强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把春节期
间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安排好,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紧紧
围绕“五个老有”的目标,确保老有所养,鼓励老有所为,保障老有
所医,促进老有所学,丰富老有所乐,共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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