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2.03 |
【期号】= 1178 |
【标题】= 东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
【版次】= 03 |
【版名】= 专刊·广告 |
【作者】= 崔京良 |
【专栏】= |
【正文】= |
崔京良 (1997.02.03)
东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东营区在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同时,又大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规范了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全区11个乡镇、 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全部做到了人员、精力、工作、责任四到位;在对 各乡镇、办事处综治办明确编制的情况下,去年又为各乡镇、办事处 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落实了每人每月30元的补贴;村( 居)普遍建立了融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综合治 理办公室,并且90%都正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夯实了综合治理基础基层工作。把社会综合治理基层工作主 要分为三大块:一是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惩 农村各类霸头、净化农村治安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家庭“细 胞工程”和“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二是城区社会治安整治。以开展 “创建平安小区、单位”活动为突破口,实施整个城区的三防(人防 、物防、技防)工程。目前,已对279个小区、单位进行了挂牌,有2 61个单位被挂了红牌,有15个单位被挂了黄牌,有3个单位被挂了黑 牌。三是油区治安的整治。 ——健全综合治理责任制度。全区上下认真抓了“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 制”为内容的各项责任制度落实,从区、乡镇办事处、村一直到户, 都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从而形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氛围。 (崔京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