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2.03 |
【期号】= 1178 |
【标题】= 任锡瑶 公款饱私囊被判刑 |
【版次】= 03 |
【版名】= 专刊·广告 |
【作者】= |
【专栏】= 反腐警钟 |
【正文】= |
(1997.02.03)
任锡瑶 公款饱私囊被判刑 广饶县大营乡任家大营村原会计任锡瑶因贪污公款,最近被广饶 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任锡瑶在任任家大营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86年8月3 0日,将用集体公款购买的800元国库券兑换成现金1100元占为己有; 于1987年9月,采取收入不记帐的手段,与他人私分公款400元;1990 年1月16日,用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集体公款346.61元;后于1992 年1月至1995年4月间,先后4次采取重报支出的手段,贪污集体公款4 442.65元。案发后,任锡瑶认罪态度较好,并将赃款5969.26元全部 退出。 任锡瑶的沉沦,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 (广饶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