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1997.05.19
【期号】= 1253
【标题】= 广饶县法院积极宣传《刑法》新条款
【版次】= 03
【版名】= 法制·卫生·广告
【作者】= 李中令
【专栏】=
【正文】=
 

广饶县法院积极宣传《刑法》新条款

李中令  (1997.05.19)

  广饶县法院积极宣传《刑法》新条款
    新《刑法》颁布以来,广饶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人员采取多种形
式做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条款的宣传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综治
效果。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
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称单位犯罪。新《刑法》中
有关单位犯罪的条款达90余条,且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除
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判处刑罚。广饶县人民法院根据新《刑法》刚刚颁布的有利时机,采
取多种形式宣传新法。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作
用,积极为其提供材料,撰写稿件,编写提纲,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
;二是将《最新刑事审判手册》,分送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手中,做
好向领导的宣传工作;三是印制宣传材料,发往全县企业,并对个别
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做好重点宣传工作。
      (本报通讯员 李中令)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