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6.03 |
【期号】= 1264 |
【标题】= 河口区建立干部实绩考核制度 |
【版次】= 03 |
【版名】= 党建·国防 |
【作者】= |
【专栏】= |
【正文】= |
(1997.06.03)
河口区建立干部实绩考核制度 河口区从1996年开始对区管干部实行目标位次管理,加大干部实 绩考核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首先,这个区建立了考核机构,科学地确定考核目标,健全记实 制度。其次在完善考核办法上狠下功夫。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将考核 对象分为乡镇领导干部和区直领导干部两个系列,区直系列又分为党 政工作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公检法机关、社会发展事业单位4种类 型。二是实行由职能部门考核并确认考核结果的办法。各职能部门按 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解并确定出各部门 、各单位的年度目标,制定出具体的考核和计分办法,在区考评委的 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考核标准,经实地现场勘察,比照标准记分, 如实地反映该项工作的实际情况。三是实行立体考核,全方位、多角 度地评价领导干部。组织召开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民主互评大会 。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进行互相评议,区级领导对 各乡镇、各部门评议,各单位、各乡镇还召开由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 评议大会,全面了解不同层次对干部的评价。 严格兑现奖惩。年初,由考评办对上年度的考核情况进行全面汇 总,按照比值计算出考核分数,初步确定考核结果,排出名次。将全 区71名主要领导干部的得分,按系统排出名次,对位居前3名的进行 奖励,对位居后3名的视不同情况给予处罚,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干 部个人。考核结果经审核后,存入干部政绩档案。(东组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