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6.02 |
【期号】= 1263 |
【标题】= 山东“三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
【版次】= 04 |
【版名】= 时事·广告 |
【作者】= 张百新 |
【专栏】= |
【正文】= |
张百新 (1997.06.02)
山东“三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新华社济南5月30日电(记者张百新)以夏收、夏种、夏管为主 要内容的“三夏”生产在山东省已陆续展开。山东省政府要求各地“ 三夏”期间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目前,山东省6038万亩小麦长势喜人,丰收在望。玉米套种正在 紧张进行中,粮食系统正抓紧做好开秤收粮各项准备工作。山东省针 对调查了解中一些问题,提出今年“三夏”期间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 一是“三提五统”范围内的农民所承担的费用要分夏秋两季提取 ,全年均衡负担,不能在夏季提留时一次提取,以减轻农民负担。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的粮食征购政策,实行户交户结算,不准借夏 粮收购搭车扣款,并坚决不准给农民打“白条”。 三是粮食收购要明码标价,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严禁压级、压 价、压秤等坑农害农行为。对夏粮收购中违反政策规定,侵害农民利 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