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7.01 |
【期号】= 1284 |
【标题】=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上的讲话 |
【版次】= 02 |
【版名】= 要闻 |
【作者】= 李鹏 |
【专栏】= |
【正文】= |
李鹏 (1997.07.01)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上的讲话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国务院总理 李鹏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在这庄严的时刻,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 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借此机会,我向今天出席仪式的各位嘉宾表示深切的谢意!向香 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 员会委员,向一切关心和支持香港回归的人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今天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开始实施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 会议成员、临时立法会议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已经宣誓就 职。历史赋予你们重任,香港人民对你们寄予厚望。希望你们本着爱 国爱港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基本法,恪尽职守,不负众望。中央人 民政府将全力支持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我 相信,在祖国大家庭中,香港同胞一定会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为保 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香港回归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标志着邓小平先生“ 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解决香港问题上获得了成功,标志着中国人民 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进行的努力取得重大的成果,也是对世界和平 与进步事业的重要贡献。香港历史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香港的未 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谢谢各位。 (新华社香港7月1日凌晨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