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9.11 |
【期号】= 1336 |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招考简章 |
【版次】= 01 |
【版名】= 要闻 |
【作者】= |
【专栏】= |
【正文】= |
(1997.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招考简章 为东营海关开关的需要,经海关总署批准,并经东营市人事局同 意,拟从东营市(含县区)招考工作人员10人。招考实行公开报名, 统一考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用。 一、招考对象 具有东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 正式干部或取得公务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从事海关事业并符合涉外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反应敏捷,口齿清楚,听 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裸眼视力分别在0.6以上,男性身高1.70 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报考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2岁以下(即1965年9月 30日后出生),1995年10月前参加工作; 5、主要招考具有计算机、法律、财会、文秘、经贸、外语、化 工、纺织、机械等与海关业务相关的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文 体特长者将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报名时间:1997年9月13、14日 2、报名地点:东城府前大街148号东营海关筹备处 3、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学历证书等到指定地点,由海关招考工作人员进行目测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予以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名费10元。发准考证时,交考务费50元。 四、考试安排 1、笔试科目:政治、语文(含公文写作部分)、法律、英语。 2、命题范围:政治、语文、法律以国家人事部编写的公务员考试 录用教材为主;英语以现行大学专科教材为主。 3、考试时间:1997年9月16、17日 4、考试地点:东营市委党校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笔试后,按录用人数的4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分数,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 、政审人员;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 一年。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海关用人条件者限期三个月内自己联系 单位调出,三个月后海关终止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青岛海关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37231、8338838 联系人:徐晓辉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