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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7.09.11
【期号】= 1336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招考简章
【版次】= 01
【版名】= 要闻
【作者】=
【专栏】=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招考简章

  (1997.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招考简章
    为东营海关开关的需要,经海关总署批准,并经东营市人事局同
意,拟从东营市(含县区)招考工作人员10人。招考实行公开报名,
统一考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用。
    一、招考对象
    具有东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
正式干部或取得公务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从事海关事业并符合涉外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反应敏捷,口齿清楚,听
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裸眼视力分别在0.6以上,男性身高1.70
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报考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2岁以下(即1965年9月
30日后出生),1995年10月前参加工作;
    5、主要招考具有计算机、法律、财会、文秘、经贸、外语、化
工、纺织、机械等与海关业务相关的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文
体特长者将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报名时间:1997年9月13、14日
    2、报名地点:东城府前大街148号东营海关筹备处
    3、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学历证书等到指定地点,由海关招考工作人员进行目测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予以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名费10元。发准考证时,交考务费50元。
    四、考试安排
    1、笔试科目:政治、语文(含公文写作部分)、法律、英语。
 2、命题范围:政治、语文、法律以国家人事部编写的公务员考试
录用教材为主;英语以现行大学专科教材为主。
    3、考试时间:1997年9月16、17日
    4、考试地点:东营市委党校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笔试后,按录用人数的4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分数,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
、政审人员;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
一年。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海关用人条件者限期三个月内自己联系
单位调出,三个月后海关终止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青岛海关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37231、8338838
    联系人:徐晓辉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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