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10.01 |
【期号】= 1351 |
【标题】=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我市就此召开会议作出部署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广告 |
【作者】= 李建凤 |
【专栏】= |
【正文】= |
李建凤 (1997.10.01)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我市就此召开会议作出部署 本报讯 9月25日上午,由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和市残联共 同组织的全市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会议在东营宾馆召开。会议总结了 我市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交流了经验,部署了“九五”期间残 疾人事业法制建设的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献军、副市长张秀 香出席了会议。 近年来,我市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残疾人事业 得到迅速发展。建立了康复、教育、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按比 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始实施。据统计,全市已有3884名残疾人得到不 同程度的康复;盲、聋、弱智儿童总入学率达到88%,残疾人就业率 达到80%。 就如何搞好全市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李献军指出,一要提 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扶残助残的法制观念,把深入宣传 贯彻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及配套规章作为“助残维权”工作的基础工作 ,列入普法规划,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二 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重视解决当地 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实际问题,特别要关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 、扶贫、基础设施等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三要强化措施, 同心协力,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张秀香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工作,将其纳入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及时解决 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将残疾人事业的相关业务纳入职责范围,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依法 管理,确保全面完成“九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的各项任 务。(本报记者 李建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