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1997.12.01
【期号】= 1394
【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
【版次】= 04
【版名】= 时事
【作者】=
【专栏】=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7.12.01)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抓好清理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切实抓好清
理欠税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全国工商税收完成情况较好,但国内增值税、消费税
(以下简称“两税”)收入进度较慢。1至10月“两税”收入与正常
进度相比低5个多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企业欠缴“两税”严重,如不
及时解决,将影响1997年中央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为了切实抓好清
理欠税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特通知如下:
    一、圆满完成1997年财政预算,为1998年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
顺利进行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对贯彻十五大精神,推进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务院要求各地区、
各部门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务必将企业欠缴的“两税”税款及
时清缴入库;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困
难,自觉地、积极地做好清理“两税”工作。
    二、为了确保中央财政预算的完成,在清缴欠税工作中,一定要
首先保证中央税收任务的完成,做到先中央,后地方。任何地区和部
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违背这一缴款顺序,妨碍中央税收及时
、足额入库。
    三、各级税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欠税一律加征滞纳金。对有特殊困难需要缓
缴税款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审批,并在缓缴期满后即将税款补缴入库
,绝不允许以困难为由长期拖欠国家税款。要将清理欠税与税收返还
、出口退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级财
税部门要严格执法,排除干扰,1997年新欠税款必须全部清回,陈欠
税款也要有所压缩。
    四、各商业银行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款的扣缴工作,对企业回
笼货款要严格执行“税、贷、货、利”的还款顺序;要积极配合税务
部门,对屡催不缴的欠税户,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行扣款。要进一
步严肃结算纪律,切实解决企业多头开户问题,防止企业借此逃避纳
税义务。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依
法清欠,对各地国家税务局、海关在清理“两税”欠税工作中遇到的
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帮助解决。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银行
等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支持税务部门做好清理欠税工作。欠缴“两税
”较多的地区,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牵头,建立由有
关部门参加的专门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
保清理欠税工作落到实处。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